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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状况调查的通知

粤青科教〔2016〕17 号

本文发布于 2016-06-01  来源:  阅读(5205)

有关市青科教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现状,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决定在全国开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状况调查。按照中国辅协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省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1.调查范围:按照中国辅协通知要求,我省需(1)安排7个区县为中小学校调查样本区县,每个样本区县按照高中、初中和小学1:2:4的比例抽取学校(即每个样本区县至少抽取7所学校)。(2)安排1个省级科技场馆和1个地市级校外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为校外机构调查样本。经研究,我省决定抽取如下地市和机构为调查样本。

    (1)中小学校:广州市安排2个中心区,深圳市和佛山市各安排1个中心区,江门市、茂名市和河源市各安排1个县区,共7个。

    (2)校外机构:广东科学馆、惠州科技馆,共2个。

    2.调查对象:主要包括中小学;科技馆、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和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校外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等3类。

    (1)在中小学或校外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中有专门工作岗位设置的科技辅导员或科技总辅导员。

    (2)中小学中没有专门的科技辅导员岗位设置,但是指导学生开展校本课程、研究性学习以及各类课外校外科技活动的教师,如小学科学课教师、中学通用技术课教师,以及中学物理、化学等学科任课教师。

    (3)科技馆、青少年科学工作室、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校外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中直接指导青少年开展科技活动的工作人员。

    二、调查方式

    1.中小学校:请以上6市青科教协或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选定调查样本区县,督促样本区县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尽快选定至少7所中小学校为调查样本,并于6月17日前将调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电子版的方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请抽中的中小学校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填报《全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状况调查问卷(中小学)》,所在学校负责科技教育的校领导填报《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机构调查问卷(中小学)》。

     2.校外机构:请惠州市青科教协督促惠州市科技馆做好调查工作。以上2个校外机构需选取5-10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填报《全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状况调查问卷(校外机构)》,单位负责人需填报《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调查问表(校外机构)》。

    以上所有调查均采用在线不记名的方式填报,耗时5-10分钟。请调查者于2016年6月1日至30日期间,尽快登陆中国辅协网站(www.cacsi.org.cn)如实填报。

    各市教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有关学校(单位)在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联系人联系。

    本通知及附件请登陆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服务平台(www.gdkj.org.cn)或南粤科教微信平台(nykj6154)查看下载,附件不再印发。

    附件:1.中国辅协关于开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状况调查的通知.zip

          2.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状况调查情况统计表.docx

          本通知.pdf

 

 

 

                                                    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2016年6月1日

(联系人:卢承端,电话:020-8354 9349,邮箱:2501663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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