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委)、知识产权局,佛山市顺德区科协、教育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省直属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素质,推进我省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发展,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和珠海市政府联合主办的第31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定于2016年4月初在珠海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的主题和内容
(一)大赛主题:创新 体验 快乐 成长
(二)大赛内容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其中青少年板块由竞赛活动与展示活动组成,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科技辅导员板块包括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和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
二、组织实施
(一)为做好本届大赛前期的评审推荐工作,保证大赛的效率和质量,请各地抓紧做好本地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组织工作和申报作品的评审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规范本市竞赛和作品评审推荐的各项工作,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各地竞赛规则可参照《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组织实施。
(二)各地要注重培养青少年科学探究、动手实践、口头表达等基本能力,鼓励青少年主动进行科学研究,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青少年进行原始创新,强调和提倡青少年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主创新;鼓励符合条件的作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三、申报要求
(一)各地参加省级比赛的项目须参加基层组织的活动,在本地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评选推荐。请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报送参赛项目(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省直属中学名额由华师附中(含华师附小)、广东实验中学自行组织评选并附送专家推荐意见,直接推荐报送给省赛组委会秘书处,省赛不再接受广州市推荐的省直属中学名额。
(二)对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申报项目材料经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后,将提交大赛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评选出80%的项目作为入围作品参加省终评决赛,并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初评结果通知各地和有关学校。
(三)本届“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组织工作者和组织单位经由各市推荐、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评选后,由大赛评审委员会审核确认,具体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四)本届大赛对科幻绘画作品设立水资源、环境污染和太空探索三个主题,可任选其一进行创作,绘画规格为54㎝×38㎝。
(五)根据全国赛分配给我省的名额,将由大赛评审委员会从本届省赛一等奖的项目中择优推荐,代表广东省参加2016年 第31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六)请各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和有关学校务必在2016年1月29日前将本届大赛全部申报材料(申报表格和研究报告一式一份)及本年度市级、区级竞赛的获奖名单,送达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陈章宇;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四楼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邮编:510040;电话:020—83553634;传真:020-83556769);同时必须进行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一致)。请于2016年1月1日至15日期间登陆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服务平台( www.gdkj.org.cn)进行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届大赛竞赛规则、申报书、网上申报说明、专利申请奖和推荐表格,请登陆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服务平台查阅、下载。
附件:第31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名额分配表.doc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