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8日 星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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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本规则依据《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2025年10月修订)》制定,适用于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以下简称省赛)参赛者申报和评审工作。

一、申报

(一)申报者和申报作品要求

1.参赛者须为省内在读的初中、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学生。每个参赛学生(包括集体作品的学生)在当届省赛中,只能申报一项作品参赛。

2.参赛者须由地市创新大赛组织单位在本地市赛获奖学生中按规定名额择优推荐;省直属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 自行组织评选推荐,省赛不接受广州市推荐的省直属学校项目。报送项目均须符合省赛规则和各项申报要求。

3.参赛者须承担申报作品全部或主体研究工作。

4.参赛作品须在省赛终评活动当年3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

5.集体作品要求:

(1)集体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同一城市或县域)、 同一学段(初中、高中或职高、中专、技校)的学生合作作品。

(2)集体作品不能在参赛中途加入新成员。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熟悉作品情况。其合作、分担研究任务及提交的研究成果应为所有成员共同完成。

(3)集体作品在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并在研究报告中说明每名成员的分工和完成的主要任务。

(4)同一赛事周期内,集体作品和个人作品不能进行相互转换。

6.参加过往届省赛的作品,如再次以同一选题参赛,须以新的研究成果申报且研究时间持续一年以上。

7.每项参赛作品可有1-3名指导教师,对参赛者开展研究给予辅助性指导。指导教师应了解并遵守竞赛规则,在申报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对参赛作品的真实性、研究过程的科学性及参赛者遵守科技实践活动行为规范的情况负责。鼓励指导教师注重启发和引导参赛者,而非越俎代庖。参赛作品的核心创意和主要研究工作必须由参赛者独立完成。

8.参赛者在开展研究的各阶段应自觉遵守科学研究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参赛作品应反映申报者本人的研究工作,对于指导教师或他人协助完成的内容要进行明确说明。

9.参赛者提交的文字材料以中文为主。

(二)不接受的申报

1.作品内容或研究过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2.研究内容不利于青少年心理或生理健康发展。

3.作品存在抄袭、成人代做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学术不端问题。

4.作品涉及脊椎动物实验,或涉及有潜在危险的病原体、生物制剂、化学制剂、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原材料等相关研究,不符合相关实验操作规程,未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完成,未经过动物伦理委员会和安全委员会的审查与批准。

5.其他不符合申报作品要求的作品(参见申报者和申报作品要求)。

(三)学科分类

1.数学与计算机科学:数学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与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相关的研究和探索。

2.物理与天文学:物理学科及天文学科相关领域的研究和探索。

3.化学:化学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应用。

4.生命科学:仅限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和医药健康相关领域的研究和探索。

5.工程学:工程技术领域相关研究和应用。

6.环境科学:环境学科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应用。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书:在省赛申报系统完整填写申报书。

2.查新报告:每名申报者应在作品研究开始前和申报参赛前对作品选题和研究内容进行查新检索,并至少提交1份真实、规范的查新报告。

3.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包括标题、摘要、创新点、正文(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验过程和结果、分析和讨论、研究结论等)及参考文献。研究报告中凡引用他人已公开发表的研究方法、数据、观点、结论或成果等,必须规范引用,并在参考文献中列出;凡涉及他人协助完成的研究工作内容和相关成果,必须明确说明。

4.作品附件:附件中须提交完整、真实的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相关材料,用于证明学生的研究过程和对主要创新点的贡献。附件可适量提交研究作品相关的辅助图片,如作品中有实物模型,则需提交时长不超过 1 分钟的视频资料(容量不超过 30M),用于证明和演示实物模型的功能和创新点。入围省赛终评的作品,在终评问辩现场必须向评委提供所有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相关材料,并现场展示研究报告中提到的主要创新点。

5.诚信承诺书:参赛学生、指导教师须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承诺研究过程和成果取得符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并分别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6.证明材料:作品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依托专业研究机构或实验室开展研究的,需在实验开始前获得该机构或实验室主管部门/单位的许可,并在申报时提供确认或批准依据。

(2)医疗保健用品, 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3)涉及伤害或处死实验动物的动物研究作品,必须提供动物伦理委员会及安全委员会的批准文件。

二、评审

(一)评审标准

省赛评审重点考察参赛者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素养。省赛组织单位将邀请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军队和企业等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维度评审。

1.科研素养:参赛者对科学技术具有浓厚的兴趣,对本人研究的成果具有强烈的分享意愿,具有一定的科学素养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参赛者对于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规律和方法有一定理解,基础科学理论和知识掌握扎实、运用准确。

2.作品选题:作品选题符合青少年认知能力和成长特点,研究方法和研究技术合理可行,实验材料和仪器设备能够合规获取和使用。

3.作品水平

(1)科学性:作品符合客观科学规律,立论明确,论据充分;研究方法和技术方案合理。

(2)创新性:作品的立意、提出的观点以及研究的方法等方面有新意、有创见。分析问题、实验设计、技术路线、数据处理方法独特。在青少年认知水平基础上有一定创新。

(3)实用性:作品成果能够进行实际应用,能够对经济社会发展或生产生活产生积极影响。

(4)完整性:作品已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有足够的科学研究工作量(调查、实验、制作、求证等);原始实验数据和研究日志等记录规范、资料齐全,研究和分析数据充分,有说服力。

( 5)安全性:在作品研究、演示应用过程中,注重安全性,尤其是人身安全。

4.现场考察:核实参赛作品及参赛者的真实性。考察内容包括参赛者的现场问答、作品展示等环节。对于集体作品,还需考察团队成员的合作情况及各成员的实际贡献。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学术审查两部分。

(1)形式审查:如发现申报材料存在问题或缺失, 申报者可在省赛组织单位规定的修改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补充。

(2)学术审查:对参赛项目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其符合科研诚信和行为规范要求。一旦发现项目存在违反科研诚信或行为规范的情况,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2.终评

(1)等级奖评审程序:省赛组织单位聘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军队及企业等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终评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采用多环节、多维度的评价方式,对参赛者进行全面综合评估,最终评选出省赛等级奖。

入围作品须由申报者本人参加终评活动,未参加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2)专项奖评审: 由设奖单位组织评选,专项奖评审原则不得与省赛评审原则相悖。

3.全国大赛推荐:按照有关规定,省赛组织单位推荐参加全国大赛项目仅在省赛一等奖中遴选产生。

三、终评展示和交流活动

1.参赛者需参加省赛终评活动期间组织的公开展示、公众讲解和学生交流等活动。

2.作品展示按学科分区, 由省赛组织单位提供展区的展台、展板底板、 电源和简单工具。

3.参赛者负责展示材料的设计制作、安装布设和保管维护;涉及实物的研究作品,须带到现场展示。

4.每个作品应制作展板一块(具体参照当年省赛终评活动通知要求)。参展实物的宽度不超过1.5米、高度不超过2米,重量不超过100千克。作品展示材料中不能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刀具;展品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20伏。

四、表彰奖励

入围终评作品的等级奖获奖比例是现场淘汰后的100%,其中:一等奖约15%、二等奖约35%、三等奖约50%,颁发证书和奖牌,由省赛主办单位进行表彰。专项奖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相关机构等设奖单位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奖金或奖品等。

五、监督和违规处理

1.在参赛过程中,若出现对参赛作品的投诉,且经调查发现参赛作品存在抄袭、研究工作作弊、违反科研规范、作品实际水平或作者答辩情况不符合获奖标准等问题,经省赛组织单位核实后,将取消该作者的参赛资格。

2.入围终评和获奖作品名单将在省赛指定网站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省赛组织单位进行实名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省赛组织单位将依据《章程》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本规则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4年发布的《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