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中国工程院高端智库和院士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作安排,广东研究院组织开展2026年咨询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要求
申报的项目选题原则上应符合《指南》所列的主要研究方向,咨询研究项目类型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专题(一般)项目。所有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原则上不允许延期)。
(一)重大项目。聚焦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全局性重大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咨询研究项目,须有不少于5位院士参与主要研究,每项支持经费100-200万元。需完成项目研究报告及决策建议,其中的决策建议须获得现任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广东省人大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至少1篇;
举办“院士讲坛”活动至少1次;开展服务产业科技创新活动,对接广东省地级市至少2个。
(二)重点项目。聚焦广东省重点领域及行业内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咨询研究项目,须有不少于3位院士参与主要研究,每项支持经费50-100万元。需完成项目研究报告及决策建议,其中的决策建议须获得现任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广东省人大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至少1篇;举办“院士讲坛”活动至少1次;开展服务产业科技创新活动,对接广东省地级市至少1个。
(三)专题(一般)项目。聚焦广东省重要工程科技问题组织开展的战略性、针对性咨询研究项目,每项支持经费30-50万元。需完成项目研究报告及决策建议,其中的决策建议须获得现任广东省地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1篇,或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肯定性批示1篇。
广东研究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审定获准立项的2026年咨询研究项目资助金额。
二、选题要求
具体参见《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2026年咨询研究项目指南》(附件1)。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申报,鼓励多学科、跨领域联合研究,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课题)负责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等院校、科学研究机构以及有关企事业单位,且具有(但不限于)下列条件的,可作为项目依托单位:(1)独立法人资格;(2)从事咨询研究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展研究所需的条件;(3)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和制度;(4)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5)专门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机构和制度。
(二)重大、重点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项目领域内的“两院”院士(其中,重大项目的申请人原则上须为中国工程院院士)。项目下设的子课题负责人可以是本项目领域内的院士,也可以是本项目领域内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知名专家。对于申报专题(一般)项目的,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领域内具有正高以上职称的知名专家。重大项目依托单位需选择项目申请院士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经中国工程院批准的该院士兼职单位。
(三)所有项目可根据研究需要下设子课题,重大、重点项目原则上子课题数量不超过5个;专题(一般)项目子课题数量不超过2个。课题负责人为非院士的,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且该课题依托单位须为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广东研究院鼓励项目组科学合理设置、分配研究任务及内容,精简项目下设子课题数量。
(四)申请书应按要求写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其中应有参与过咨政建议撰写且获得省级党委、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领导肯定性批示的专家;项目团队原则上需有高校及科研院所、政府部门、群团机关、重要技术企业代表参与。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类型、子课题设置、研究周期、经费额度等应严格执行《中国工程院战略研究与咨询管理办法》《院士科技咨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广东研究院的有关管理办法(详见网址:https://xt.gdsh.com.cn/research/manage)。立项申请书应着重说明立项依据、研究内容、主要创新点和预期成果、项目绩效指标,并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所有项目均须将纸质申请书(附件2)装订成册(一式两份,A4纸双面胶装,封面盖章页用铜版纸),经项目申请人签字、申报单位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快递或人工送达,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word文档及签字盖章后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广东研究院办公室联系邮箱,纸质材料须与电子邮件报送材料完全一致。广东研究院不接受涉密项目的申报。
(三)此前未承担过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项目(含课题)的依托单位,须在广东研究院的指导下完成依托单位入库申请。
(四)申报限定:
1.项目申请人承担广东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有在研或有逾期未结题情况的,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
2.同一申请人申报2026年咨询研究项目原则上限1项(包括所有中国工程院合作共建地方研究院立项在研项目);
3.在以往年度因咨询研究项目或咨询研究经费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而列入广东研究院负面清单管理的,停止申报2026年咨询研究项目;
4.所有项目申报必须有广东研究团队作为支撑单位之一。
(五)项目结题事项
项目结题时,对于重大和重点项目,须至少有一位负责院士出席广东研究院组织的咨询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会;对于申报专题(一般)项目的,须项目负责人出席结题验收评审会。如无法满足以上要求,请谨慎申报相关项目,以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项目管理的规范性。
五、申报时间
申请人自即日起申报,提交立项申请书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六、联系方式
广东研究院办公室: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
联系人:汪老师,钟老师;
电话:020-28328383;
邮箱:gdrich@126.com。
附件:
1.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2026年咨询研究项目指南
2.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咨询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广东研究院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