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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创新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粤科协联〔2019〕16号

本文发布于 2019-10-28  来源:  阅读(5981)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培育壮大一批有较强团队合作创新能力、能推动中小学校科技教育工作发展的优秀青少年科技教育群体,加强科技教师和校外科技辅导员的人才队伍建设,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决定“十三五”期间创建100支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创新团队。现就创建第二批创新团队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1.通过团队创建活动,培育建设一批中小学校优秀科技教育团队,提高科技教师和科技辅导员的能力水平,深化科技类课程的教学改革,促进校内外科技教育活动的有机结合。

    2.通过团队创建活动,丰富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的内容,提高青少年科技活动的组织策划能力,增强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成效。

    3.通过团队创建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对青少年科技教育的理论研究,推进优质科技教育资源的开发,促进全省青少年科技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

    4.通过团队创建活动,发挥创新团队的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带动更多学校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影响更多学校教师和社会人士参加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二、范围条件

    1.申报范围:全省各中小学校以及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的少年宫、科技场馆等校外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各申报单位已建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团队,并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团队基础:已组建科技教育团队,中小学校不少于6人,校外机构不少于4人,均不含非本单位的兼职人员。团队已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有明确的任务分工,对学校科技教育活动已发挥作用,取得成效。

    团队带头人须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从事科技教育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并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具备一定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具体落实本团队的各项创建任务。

    (2)活动基础:申报的中小学校已建立不少于3个学生科技社团组织或科技兴趣活动小组,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校园科技节等校内大型科普活动。校外机构的团队成员每年定期举办本级青少年科技赛事或培训活动,并指导支持不少于3所学校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

    近三年,申报单位团队成员个人的科学教育科研成果、竞赛成绩至少获得3次省级或以上奖项(含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团队成员辅导学生参加教育、科技和科协等部门组织认定的各类科技竞赛活动,至少获得6次省级或以上竞赛奖项。

    (3)支持保障:在团队创建期间,各申报单位能确保团队建设的正常开展,包括提供团队建设的经费、保障团队建设的场地和设备设施,以及确保团队活动有充足的时间和空间。

    三、评审管理

    1.评审程序:根据推荐名额,各市科协会同教育局、科技局组织符合条件的学校和校外机构进行申报、初评;省科协、省教育厅和省科技厅等主办单位成立考核专家小组,择优评选创新团队拟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2.组织管理:团队创建活动实行团队带头人负责制,为期三年,采用动态管理的方式。主办单位每三年根据团队提交的总结验收材料,对团队的工作进展、队伍建设、预期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管理运行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对评定为优秀、良好的团队继续给予支持。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名额:广州市和深圳市各推荐不超过8支团队,其他市不超过5支,省直属学校自愿申报。

    2.申报要求:各市科协会同教育局、科技局根据申报名额组织申报,审核后统一报送,请于2019年12月13日前将创新团队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和有关材料及电子版,寄送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五、组织实施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团队创建活动是促进我省各级学校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各地科协、教育局和科技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实施。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及时了解、掌握团队创建活动情况,协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正确引导,广泛宣传。各地科协、教育局和科技局要认真指导学校和校外机构开展团队创建活动,加大政策和经费的支持力度。加强宣传工作,及时推广创新团队创建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积极调动中小学校和校外机构组织开展各类青少年科技活动。

    3.客观公正,加强监督。考核推荐是团队创建活动的关键环节。各地科协、教育局和科技局要保证推荐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好中选优。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对于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等行为,经查证属实将收回已发放的证书。

    六、联系方式

    省青少年科技中心联系人:卢承端,电话:020-83549349,邮箱:250166307@qq.com,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4楼,邮编:510040。

    本通知及附件,请登陆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服务平台(www.gdkj.org.cn)或南粤科教微信公众号(nykj6154)查看下载。

    附件: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创新团队申报表和复评标准表.docx

          通知扫描件.pdf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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