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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青少中心关于参加第30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审决赛的通知

粤青科〔2015〕36号

本文发布于 2015-06-25  来源:  阅读(6706)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省直属学校:

  根据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十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的通知》(科协青发〔2015〕40号)通知精神,第30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审决赛定于2015年8月18日至24日在香港举行,我省将组团参赛,现就参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

  根据全国大赛组委会要求,获得本届大赛决赛资格的参赛项目(详见附件1)需要到会展示项目及接受答辩,如指定的作者不能前往接受答辩,决赛资格将会被取消。

  1. 报到:大赛组委会在深圳湾口岸设立的接站点只接整团代表,请参赛选手务必在8月18日15:00前抵达深圳湾口岸,与我省领队汇合一起出境;如自行前往报到的选手,在8月18日17:30前到达香港沙田丽豪酒店(地址:香港新界沙田大涌侨路34-36号,联系电话:00852- 2649 7878),并和我省领队联系报到事宜。

  2. 注册:参赛代表在比赛期间的食、宿费及大会安排的活动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提供;学生代表每人交纳注册费600元,该费用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其他费用由学校与学生家长协商解决。科技辅导员代表每人交纳注册费1200元。有关学生在大赛闭幕之后的其他事项请详细查阅《学生项目参赛相关事宜》(附件2),并按照此附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终评活动要求

  本届大赛的主会场设在香港亚洲国际博览馆。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青少年科技创意和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布展和问辩具体要求如下:

  1.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cm×200cm),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参赛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见附件1)确认自己的展位。

  2.布展:组委会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由参赛选手自行设计并现场动手制作展板,完成布展工作。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允许自带展板进场,不允许场外制作后携带入场。展板上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不得出现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专利的证明,不得出现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准展示。

  3.安全检查:完成布展后,参赛选手持电子胸卡到终端设备刷卡申请检查,工作人员会根据排序依次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通过后发放《布展合格证》。未通过布展检查的项目将取消参赛资格。因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作品演示如涉及明火、酸碱等禁用材料,请参赛选手准备其他演示方式。

  4.问辩:参赛选手应着正式服装参加项目问辩。不参加项目问辩的竞赛选手,将取消参赛资格。

请各地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省直属学校尽快通知有关学校和参赛师生,尽快办理好赴港参赛相关手续,做好参赛准备工作。

本通知扫描件及附件请登陆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服务平台(www.gdkj.org.cn)下载,全国赛参赛详细事宜请登录全国大赛网站(http//castic.xiaoxiaotong.org)查看。

   附件:1.广东省学生、辅导员终评参赛名单.doc

      2.学生项目参赛相关事宜.doc

     通知扫描件.rar

 

   广东领队:陈章宇      邮箱:czy1730@163.com

  电话:020-83553634     手机:13922797997

  Q Q: 270852996         邮编:510040

  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4楼

 

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2015年6月25日

文章主题词:广东全国创新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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