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地级以上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有关省级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的通知》(科协办发青字〔2015〕12号)精神,2015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广东营活动将于7月19日至25日分别在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举行。由于该活动时间紧、任务重,为做好相关工作,经省科协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预备通知如下:
一、活动基本情况
1.活动名称
2015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中山大学分营
2015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华南理工大学分营
2.活动时间
广东营:2015年7月19日至25日
省外营和其他4个专题营:7月中下旬。
3.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
承办单位: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营活动管理办公室设在省科协,具体工作由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承担。
4.活动规模
我省计划组织390名在校高中阶段学生参加,其中抽调350名学生前往北京、湖北、湖南、浙江和重庆参加有关高校科学营活动。湖北、四川、重庆、福建、安徽、河北、甘肃、广西、云南、贵州和澳门等11省(市、区)调配360名学生参加广东营活动。中山大学设3个营,分别为化学营、物理营、生命科学营(生物);华南理工大学设2个营,分别为化学营、物理营,共400名学生。
5.活动内容
科学营活动时间7天(含报到和疏散),3-4天为校内活动,1-2天为校外活动。校内活动包括开闭营仪式、科学大师讲座和交流、参观校内科研设施、与大学生交流和科技实践活动等。校外活动包括参观有关科技场馆、科研院所、高新技术园区或历史文化景点等。
二、营员选拔
1.名额分配
根据中国科协的名额分配情况,由省科协、省教育厅协商后向各市、省直属学校下达营员指标。各市从已命名为“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和开展科技教育活动成绩突出的高中学校中择优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表1。
2.营员与带队老师要求
(1)在校高一、高二学生,思想端正,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积极参加科技教育类活动,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科技奖项的优先推荐。
(2)各市按10:1的比例配备带队老师,与营员一起参加活动。带队老师要熟悉学生工作,责任心强。
(3)营员选拔: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的原则选拔营员。请各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及时向当地科协、教育部门汇报工作,加强与相关学校的联系,认真做好营员选拔工作。
三、安全保障工作
选派学校应做好营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原则上要求营员购买全程保险,特别要做好往返途中的交通安全工作。带队老师应积极主动配合高校做好相关的安全工作。活动期间,营员父母手机保持全天开机状态。
活动承办单位将针对营员活动期间的人身财产、交通、饮食和医疗等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制定和实施营员日报制度。同时,为营员购买活动期间7天的人身安全保险。报到后,将组织营员和带队老师的营前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宣讲有关纪律要求,明确带队老师职责和学生自身安全责任。
四、活动经费
该活动经费由中国科协专项经费支持,营员和带队老师在营期间免收食宿、交通、专家、场地、活动耗材、保险、资料等费用。往返营地交通费、中转旅途中发生的食宿费以及因个人原因产生的费用需自行承担。贫困营员和带队老师可在报名时,提交家庭低保、学校意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由广东营活动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支付一定的交通补贴。
五、报名工作
1.网络报名:请各市于5月30日前将带队老师和营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广东营活动管理办公室核定后下发网络授权号。各市应尽快组织营员做好网络报名工作,全国管理办公室在6月12日封闭申报平台,未在网络完成报名的,一律不得参加活动。
2.纸质材料:请各市于6月15日前,将家长声明原件和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等材料寄送联系人。
本通知相关附件请登陆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服务平台(www.gd6154.org)下载,附件2-5不再印发。科学营活动的正式通知将由省科协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陈章宇
电 话:020-83553634 传真:020-83556769
邮 箱:270852996@qq.com 邮编:510040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4楼
附件:1. 广东招募营员名额分配表.doc
2. 带队老师和营员信息回执表.doc
3. 学生家长声明.doc
4. 广东学生参加外省科学营活动简介.doc
5. 营员服装尺码对照表.doc
通知扫描件.rar
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