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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本文发布于 2009-12-31  来源:  阅读(13477)

              粤科协联〔2009〕11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根据省科协、省教育厅和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见》(粤科协联[2008]12号),结合我省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际,省科协、省教育厅和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创建活动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发挥学校在推进科学教育的主渠道作用,以深入创建科学教育特色学校为载体,整合资源,搭建平台,推进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深入开展,为提高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培养社会主义一代新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创建活动目标任务
    1.在总结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抓典型、抓示范,在2012年前创建100所高标准、有特色和有区域示范带动作用的省级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
    2. 通过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地广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创建科学教育特色项目和品牌,促进课内科学教育与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青少年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提高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
    3.通过创建活动,探索和建立“政府支持、部门推进、学校主抓、社会参与”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体系。
    三、创建活动工作要求
    (一)申报程序
    1. 申报。创建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各市科协、教育局和科技局根据“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标准”(见附件1),积极组织和指导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进行申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学校。
    2. 审批。由省科协、省教育厅和省科技厅联合成立考核专家小组,根据“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指标考核标准表”(见附件2),对申报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和文字材料的初审,并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确定合格的学校。
    3. 命名。经考核合格的学校,在有关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科协、省教育厅和省科技厅进行命名表彰,并授予“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牌匾和证书,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由各地级以上市科协会同教育局和科技局统一申报。 第一次申报工作于2010年2月5日前结束,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4。请各市将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一式四份(见附件3)和有关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省青少年科技中心。联系人:叶新鹏、陆朝光,联系电话:020-83555848、83567498,邮箱:yxp702@126.com,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4楼,邮编:510040。
    四、组织实施
    1.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活动是促进我省各级学校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科学教育活动,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省科协、省教育厅和省科技厅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各级科协、教育局和科技局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将该项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实施。
    2. 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各级科协、教育局和科技局要加大对特色学校开展青少年科学教育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宣传特色学校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进一步调动中小学校、校外科技教育机构开展青少年科学教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校内科学教育与校外科技活动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引导全社会共同支持青少年科学教育工作。
    3. 客观公正,加强监督。考核推荐是创建活动的关键环节。各级科协、教育局和科技局要保证推荐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筛选,好中选优。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命名学校有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等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撤销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已发放的牌匾证书。
    4. 注重实效,动态管理。省级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复查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各级科协、教育局和科技局要制定指导学校开展科学教育活动的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相应职责,加大政策和经费的支持力度,并于每年12月前报送特色学校开展青少年科学教育活动的年度工作总结材料。
各级科协、教育局和科技局可以参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市、县级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

附件:
1.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标准
temp_09123109004507.doc

2.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指标考核标准表 


temp_09123109017137.doc
3.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申报表


temp_09123109016139.doc
4.第一批创建广东省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名额分配表 
 
temp_09123109018781.doc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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