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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DIY玩具设计大赛的函

粤教研院〔2016〕4号

本文发布于 2016-09-07  来源:  阅读(9565)

各地级以上市及教育局、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有关学校:

  根据省科协、教育厅、发展改革委、文明办、团省委《转发关于开展“走近创客 体验创新——2016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的通知》(粤科协联〔2016〕9号)精神,今年我省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包括组织开展全省青少年网络提交科学调查数据、全省师生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成果征集评选活动和“创客在行动”——DIY玩具设计大赛三大活动,由省教育研究院、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和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创客在行动”——DIY玩具设计大赛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  活动内容

  全省中小学可以围绕调查体验活动的主题,以参加DIY玩具设计大赛为契机,组织广大学生开展五个一系列活动。

  1.讲一个我与玩具的故事,学会分享。

  2.整理一次家里的玩具,学会劳动。

  3.拆装一件旧机械玩具,学会动手。

  4.参加一次玩具捐赠活动,学会关爱。

  5.参加一次玩具设计大赛,学会创新。

  二、  参赛要求

  1.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需利用废旧玩具或其他废旧材料进行DIY制作,作品限重3公斤,长高宽均限50厘米。

  (2)参赛作品按照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行设计、自行制作的原则,学生个人或者团队制作完成,由参赛学校(单位)统一选拔或推荐。

  (3)参赛学生团队限3人,辅导教师限2人。每名参赛选手(集体项目第一作者)只能申报1项作品,每个参赛学校(单位)限报5项作品。

  (4)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的照片享有非商业用途使用权。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作品报送。请各参赛单位于10月21日前将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省青少年科技中心联系人邮箱,作品原件和1份打印版申报表寄送至广州市第二中学。邮寄采用快递,邮费自付。参赛者如需取回作品实物,可待评选结束后在比赛现场自行取回,或于11月30日前与广州市第二中学联系人商洽取回。

  三、评选表彰

  参赛作品评审采用评委评分和师生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先由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组织专家,按创意设计、美观设计、实用性和安全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打分。优秀入围作品将在11月中旬举行的乐博士杯第四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能力挑战赛进行展示,由参赛师生投票,每票0.5分。综合以上两项评分,约按15%、35%、50%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证书。各学校参赛作品数量和成绩将作为省级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的评选参考。

  本通知及附件,请登陆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网站(http://gdae.gdedu.gov.cn)或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服务平台(www.gdkj.org.cn)下载。

  联系方式:

  (1)广州市第二中学联系人:颜丽娟,电话:13631371711,邮箱:44711914@qq.com;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水西路,邮编:510530;

  (2)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联系人:彭柏洪,电话:020-83567498,邮箱:429773966@qq.com;

  (3)广东省教育研究院联系人:王益群,电话:13802915326。

       附件:1. 通知PDF版.pdf

     2. “创客在行动”—DIY玩具设计大赛申报表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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