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协联〔2011〕21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科信局)、知识产权局,佛山市顺德区科协、教育局、经信局,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省直属中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素质,推进我省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发展,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知识产权局和广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27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定于2012年3月底4月初在广州市举行。大赛由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和广州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和信息化局、知识产权局承办。为做好大赛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的主题、内容和奖项
(一)大赛主题:创新 体验 成长
(二)大赛内容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其中青少年板块由竞赛活动与展示活动组成,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科技辅导员板块包括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优秀科技教育方案展和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
(三)奖项。通过评审,大赛组委会将对青少年参赛作品和成果进行择优奖励。
大赛将继续设立专利申请奖,对已申请专利的参赛项目择优奖励,并择优资助符合申请条件的项目申请专利。对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择优奖励,并推荐参加全国展评,评选十名优秀科技教师。青少年科学DV作品省赛暂时不评审,报送全国赛项目将根据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具体情况详见大赛规则。
二、组织实施
(一)为做好本届大赛前期的评审推荐工作,保证大赛的效率和质量,请各市抓紧做好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组织工作和申报作品的评审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规范本市竞赛和作品评审推荐的各项工作,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各市级竞赛规则可参照《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组织实施。
(二)各市要注重培养青少年科学探究、动手实践、口头表达等基本能力,鼓励青少年主动进行科学研究,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青少年进行原始创新,强调和提倡青少年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主创新;鼓励符合条件的作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三、申报要求
(一)参加省级比赛的项目须参加基层组织的活动,在各市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评选推荐。省直属中学名额由华师附中、广东实验中学自行组织评选并附专家推荐意见,直接推荐报送给省赛组委会秘书处,省赛不再接受广州市推荐的省直属中学名额。请各市、有关学校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报送参赛项目(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各市、有关学校的申报项目材料经资格审查和形式审
查后,将提交大赛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评选出80%的优秀项目作为入围作品参加省终评决赛,并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初评结果通知各市、有关学校。
(三)基层优秀组织奖由各市主办单位根据有关标准及名额
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将根据各市工作总结、实地抽查以及代表团参赛情况最后确定获奖单位。
(四)本届大赛对科幻绘画作品不单设主题,要求的规格为54㎝×38㎝。
(五)根据全国赛分配给我省的名额,将由大赛评审委员会
从本届省赛一等奖的项目中择优推荐,代表广东省参加2012年7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举行的“第27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六) 请各市务必在2012年2月15日前将本届大赛全部申报材料(申报表格和研究报告一式二份)及本年度市级竞赛的获奖名单,送达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李耀庭;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邮编:510040; 电话:020—83553634;传真:83556769);同时必须进行网上申报(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请于2012年1月1-15日期间登陆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网站进行申报(申报网址:http://www.gd6154.org),逾期将不再受理。
本届大赛竞赛规则、申报书、网上申报说明、专利申请奖及专利申请资助说明,各类推荐表格,请登陆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网站查阅、下载。
附件:第27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名额分配表 (点击下载)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