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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成果交流活动的通知

粤科协事业〔2021〕10号

本文发布于 2021-09-08  来源:  阅读(7661)

各地级以上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培养青少年创新思维,增强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我省青少年科学教育水平,第九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成果交流活动定于2021年10月29日至30日在肇庆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承办单位:肇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协办单位:广东肇庆中学等

二、时间地点

(一)活动报到:10月29日下午14:00-17:30前往广东肇庆中学(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仕贤路1号)。

(二)活动时间:10月29日19:00全体活动选手封闭进行作品制作;30日上午各组现场测试展示,下午举行颁奖仪式。

(三)活动地点:广东肇庆中学高中部

三、活动申报

(一)活动名额:参加实践成果交流的队伍由各市选拔或推荐,每市每组别各5个名额。

(二)申报方式:本届活动采用网络申报。9月30日前,组委会把授权号发至各地组织工作者管理账号上,再由组织者转发到各交流活动队伍。

(三)申报时间:参加交流活动的人员请于10月9日至19日登陆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服务平台( www.gdkj.org.cn)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活动汇总:各地组织工作者请于10月21日前登陆管理账号打印本地汇总清单,签名盖章后上传至系统。

四、有关事项

(一)参加交流活动的学生、辅导老师、家长及工作人员凭粤(穗)康码进入竞赛区域。活动期间,须自备充足的口罩及必要的消毒物品;自觉接受测温,粤(穗)康码检查,并确认14天内无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

(二)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交流活动的师生食宿、交通、保险等费用自理。

(三)为了做好参加交流活动的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主办单位委托旅行社提供赛场和酒店之间的交通、餐饮、住宿等后勤服务(另行通知)。

(四)请各市领队和教练员做好参赛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本通知及附件,队伍名单、成绩等均可登陆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服务平台(www.gdkj.org.cn)或南粤科教微信公众号(nykj6154)查看下载,附件不再印发。

附件:活动规则.docx

通知扫描件.pdf

 

 

 

                            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

                              (广东科学馆)

                             2021年9月6日

(联系人:卢承端  电话:020-28328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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