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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广东省优秀科技类校本课程和校园科技节方案征评活动的通知

粤青科教〔2016〕6 号

本文发布于 2016-03-23  来源:  阅读(5865)

各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青科教协,有关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学校:

  近年来,我省广大中小学校积极组织科技类校本课程的编写开发和使用推广,举办内容丰富的校园科技节活动。为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活动与学校基础教育的有机结合,促进我省青少年科技教育资源的共建共享,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决定组织开展广东省优秀科技类校本课程和校园科技节方案征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评对象

  全省各中小学校、中专、职业高中以学校名义参加,校本课程开发和科技节组织策划的团队成员均不超过6名。

  二、参评基本要求

  (一)校本课程

  1.校本课程符合国家和广东省刊物出版的有关规定,必须是学校自主开发,包括已公开出版或内部使用的。

  2.校本课程开发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能满足学生发展需要,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彰显学校的科技教育特色。

  3.校本课程能结合当地实际,构成要素齐全,内容科学合理,能充分满足学校教学需要,具有示范推广价值。

  (二)科技节方案

  1.原创性:应征方案必须是学校原创,并已组织实施,具有一定的活动成效。

  2.融合性:与学校教学课程,特别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和研究性学习等课程相结合,促进素质教育的发展。

  3.普及性:注重学生不同年龄段特点、活动成本等因素,既有活动普及面,又有趣味性和挑战性,并做好资料整理和评价工作。

  4.特色性:应征方案主题明确,生动有趣,特色鲜明,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吻合学生活动需求,体现学校办学特色。 

  5.社会性:能充分利用和整合社会科技教育资源,积极动员和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科技专家、家长等社会力量参与。

  三、征评流程

  (一)组织申报

  征评活动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各学校对照征评对象和征评要求,填报《申报表》和寄送相关材料。

  1.校本课程:学校围绕同一主题开发的多本校本课程,视为一个系列校本课程参评,请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申报表》原件1份和选送的校本课程各1本(套)寄送省青科教协。

  2.科技节方案:应征方案应包括科技节的活动主题、组织架构、活动内容、活动对象、举办时间、参与人数、组织实施要求、活动效果和不超过10张活动照片等内容。简略人员姓名和电话、手机、邮箱等信息,用“×”代替,可保留参与人员担任的学校职务和时间、奖励金额等。照片需作注解,1600×1200像素以上,不小于3MB,JPG格式,照片不压缩和不改变原始影像。

  请各学校于2016年4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文件夹内容包括申报表(详见附件)、科技节方案、活动照片和补充材料等,文件夹名称为“科技节方案+学校名称”。文字材料中大标题文字用宋体小三加粗,其他文字均用四号宋体(小标题加粗)。

  (二)表彰奖励

  1.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征评的科技类校本课程和校园科技节方案按照参评要求的标准进行评审,各评选表彰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

  2.优秀校本课程和科技节方案均列入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资源库,在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服务平台和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有关省级科技活动中展示,向全省各中小学校宣传推广。

  3.主办单位将对优秀校本课程和科技节方案进行优化整合,适时编辑出版系列丛书。

  本通知及附件请登陆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服务平台(www.gdkj.org.cn)查看,附件不再印发。

  附件:1.广东省优秀科技类校本课程申报表.doc

         2.广东省优秀校园科技节方案申报表.doc

         通知PDF.pdf

 

 

 

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广东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2016年3月23日

 

(联系人:卢承端,电话:020-83549349,邮箱:250166307@qq.com,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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