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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终评工作方案

本文发布于 2020-04-20  来源:  阅读(6620)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评审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要求,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特制订第35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终评工作方案。

       一、评审流程

       1.第一轮 网络评审:评委根据评审任务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分,评审系统自动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项目得分,分数从高到低显示在小组长账号上,小组长根据分数确定该组项目的三等奖和第二轮候选项目,比例各50%(四舍五入)。第二轮候选项目进入下一轮集中评委讨论。

       2.第二轮 评委集中讨论:评委先审阅材料、后进行打分,项目得分取平均分,按高到低排序,然后由评委讨论确定二等奖项目(比例约为65%)和一等奖候选项目(比例约为35%)。一等奖候选项目进入下一轮网络视频问辩。

       3.第三轮 网络视频问辩:评委通过网络视频与参赛选手问辩后,评委再集中讨论,根据问辩情况确定一等奖项目(比例为所有参赛项目总数的15%),并从一等奖获奖者中推荐17项参加全国比赛。本轮没评上一等奖的项目调整为二等奖。

        二、时间节点

        1.补充项目材料:4月8日至17日。

        2.第一轮评审:4月20日至27日。

        3.第二轮评审:4月29日。

        4.第三轮评审:5月8至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委组成

       本届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终评工作在大赛评委会的领导下完成。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根据当届申报项目的学科分类和数量,从大赛评审专家库中遴选评委。第一轮评审,每个评审小组评委不少于5人,其中1人为组长。第二轮评审,每个评审小组评委3人,其中1人为组长。第三轮评审,评委由核心评委组成。

        四、评审要求

        1.项目情况。本届大赛共有311项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参加终评活动,其中小学项目92项、中学项目219项。

        2.评审任务。全体评委通过审阅申报材料和现场问辩等方式,在考察参赛项目“三自”“三性”原则和参赛选手综合素质的基础下,先对每个参赛项目进行量化评分,再由各评审小组确定初评成绩,最后由核心评委会充分讨论确定参赛项目获奖等级和选送全国赛项目等最终成绩。

        3.评审标准。大赛评审标准主要是“三自”“三性”原则。

       (1)自己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提出、选择或发现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

       (3)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项目研究报告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

       (4)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5)创新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与技术水平。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之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目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技术水平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6)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以及课题研究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小学项目在考察“三自”“三性”原则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小学生进行科学探究活动的特点和水平,需要从项目涉及的科学知识、科学探究、科学态度和科学技术对社会的作用四个方面进行评审,重点考查项目的科学探究方法和技能,包括提出和聚焦问题、设计研究方案、收集和获取证据、整理信息、分析数据、得出结论和表达与交流等。

       五、评审具体操作

      1.网络评审流程(第一、第二轮)本届大赛的审阅材料、汇总成绩和提交评价均网络在线进行。

        2.项目查重第一轮评审专家在确认成绩前,必须对本组存疑的参赛项目进行网络查新,核实参赛项目是否具有创新性,是否存在抄袭造假的现象。一旦发现以上情况,报组委会秘书处,由第三轮评委按照异议处理的程序进行评定。

        3.视频问辩:通过视频问辩与参赛选手交流,主要是检验选手研究项目的质量和项目可塑性,了解选手的综合素质水平。从而推选出参加全国赛项目。

        在问辩过程中,请评委多给予参赛选手提出项目意见建议,多给予参赛选手激励指引,指导他们学习和掌握科学探究的方式方法,不要以责备的语言,或以个人观点指出项目不重要没有意义等。

        4.最终成绩。本届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最终评审成绩,包括各参赛项目的获奖等级和选送参加全国赛项目,均由核心评委会议研究决定。项目获奖等级约分别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

        5.异议处理。在评审期间,发现如下两种情况可按如下程序处理:

       (1)学术造假:发现存在剽窃、抄袭、占有他人研究成果,或伪造、修改研究数据,或替换作者参赛,在集体项目上搭顺风车或改为个人项目等现象的,均视同学术造假。一经查实,由核心评委会议商议直接取消比赛成绩。

       (2)改进创新:创新既可在别人现有作品或论文的研究成果,亦或作者往届参加省赛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完善,又可在没有任何类似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新的发明创造和科学研究。

        利用现有研究成果或往届项目进行改进创新的,参赛者已在提交的研究报告中注明现有研究成果基本情况,并用科学数据对比分析最新研究成果与原有研究成果的不同,以此证明项目的创新性和实用性者,评委按照大赛的评审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如未注明或没有科学数据证明的,各评审小组共同商议,视情况不同作出学术造假(取消比赛成绩)或降低奖项等级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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